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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拥卡”办卡须知
发布时间:2018-03-05点击次数:23132

双拥卡办理对象为革命伤残军人、两参人员(参战参试部队的军人),持卡可乘坐我市所有公交运营车辆,首次办理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革命伤残军人或两参人员抚恤证,退役军人(广义优抚对象)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交由当地社区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符合办理双拥卡人员的对应名单》经市民政局核实盖章后交由我公司集中办理双拥卡。

   双拥卡年检时间为每年11月。

        办理双拥卡、需同时办理副证,登记人员信息、张贴照片,仅限本人使用,不可带人消费,上车时应主动向驾驶员出示副证照片,如人证不符,公交驾驶人员与BRT站台工作人员有权没收,并交我公司处理。副证样式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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