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企业生产需要,我司对车辆修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旧金属进行处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车辆修理废旧金属处理招标项目。
3、交货地点:盐城市公交城南调度中心修理场二楼物资仓库、各分公司或公交修理公司。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4、招标要求:
投标人需在开标前交纳2000元/标段作为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弃标或不按招标公告要求的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中标当场退回投标保证金。
车辆修理废旧金属物资约每月处理一次。中标人自接到我司通知之日起,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废旧废旧金属物资的搬运、称重、交易,并将搬运现场打扫干净、整洁如初。如在通知规定时间内不到场或没有按规定打扫卫生,招标人有权中止中标人的回收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只能将回收的车辆修理废旧物资作为废旧品进行拆解、粉碎或送专业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处理,严禁再作为完好零配件装车使用,一经发现,立即中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报公安机关。
在现场处理时如发现中标人短斤少两、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中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在现场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5、合同时间:本次中标合同时间为自中标之日起壹年,期满后重新招标。如重新招标出现价格相同,价格相同的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
二、招标内容
废旧金属最低报价为1元/公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废旧金属回收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资质的单位。
2、投标人谢绝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3、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或被列本行业黑名单的单位,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四、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高价中标。
五、投标时间、地点
本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于2018年12月20日-21日,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之间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报名不予接收。
报名地点: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机务技术处(204室)
联系人:朱俊洋,电话:13921812632。
六、开标时间、地点
2018年12月24日下午15:30,盐城公交总公司五楼会议室。
七、举报投诉电话
杨军,15851088381。
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