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亭湖大道停车场后期配套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亭湖大道停车场后期配套施工项目已经批准由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负责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
二、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亭湖大道停车场后期配套施工项目。
2、工程地点:盐城市亭湖新区回车场。
3、工程规模:投资额约210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范围: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亭湖大道停车场后期配套施工项目,包含道路硬化、道路破损修补、新建公共厕所、车棚、明沟、室外雨污水、电动门、室外路灯、绿化等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以上规模调整的权利。
6、工期:60日历天,因考虑绿化季节因素,工程拟于2020年2-3月份开始施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拟选派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职工,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
五、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请投标人于2019年 12 月 4 日18:00时前,到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文港中路82号五星村部南院西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正常上班,售后概不退还。
联系人:陈文,联系电话: 15905100092。
七、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40000.00元整,交纳形式为转账,户名: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盐城城中支行;户名: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231018800006520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到代理公司退还并将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交于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指定账户。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三日内无息退还。
八、报名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网 http://www.mattbecky.com。
招标人: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505065980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文
联系电话:1590510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