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公交车回家,下车时不慎把一个装有两万元现金和一部手机的背包丢在了车上。昨天下午,发现背包丢在公交车上后,失主钱春兰女士可吓得不轻。还好,一个小时后,在交警的见证下,钱女士从公交总公司二分公司驾驶员手中,领回了丢失的现金和手机。
昨天下午2点多,钱女士从东台回盐,在汽车客运总站下车后转乘11路公交车回家。上车时,钱女士一手拎一个装满蔬菜的包,身后背着一个背包。在车上找到座位后,钱女士为了方便,便将背包拿下顺手放到了座位下方。大约下午3:10左右,11公交车进入招商场站台,钱女士起身拎起装满蔬菜的包快步下车。
“下车后穿过马路,突然想起来背包丢在公交车上了,不好,包内还有两万块钱和一部手机呢。”钱女士当时就慌了。“这两万块钱,是我姐夫委托我带给在市区上班的姨侄的,钱是准备还银行的,急等着用呢。”为了追赶公交车,钱女士将老家父母送的两包蔬菜放在路边,连续拦了几辆出租车,但都不是空车,没人停车。钱女士快步跑向公交站台,正好有一辆11路公交车进入站台,钱女士跑上车向驾驶员求助。
得知钱女士丢失钱包的经过后,驾驶员随即打电话给公司调度员,调度员很快查询到钱女士乘坐的是车号为苏J11563的11路公交车,驾驶员名叫孙波。调度员随即与孙波取得联系,孙波将车停靠在路边,一边接电话一边在车内寻找钱女士的背包,很快在一个座位下找到了。调度员随即又与钱女士求助的驾驶员联系,让钱女士乘车快速到11路公交终点站(位于亭湖区新兴镇同心村)领包。
在终点站,为证明包是自己的,钱女士很快说出了包内的物品:两万元现金、一部手机以及一些零碎的生活用品。公交公司工作人员通过钱女士说的包内手机的号码,拨通电话后,手机铃声果然在包内响了。
包内物品对上了,手机号也正确,但钱女士没有携带身份证,如何确认她的身份呢。钱女士在一张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为进一步确认钱女士的身份,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开车带着钱女士,到离终点站较近的市交警支队三大队新兴中队寻求帮助。民警得知一行人的来意后,通过公安网络平台,查询到钱女士报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经与钱女士本人比对,信息准确无误。
最终,在多位交警的见证下,钱女士领回了丢失的包,连声向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和交警说:“谢谢,谢谢你们这些好人!”